2021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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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综合

年末户籍总人口70.06万人,比上年减少0.24万人。其中,户籍城镇人口20.57万人,户籍乡村人口49.49万人。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70.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9%。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9.48亿元,增长8.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02.72亿元,增长11.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7.92亿元,增长5.4%。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6.9%、49.6%和33.5%,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3个、3.9个和2.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5.2:32.5:52.3调整为14.6:38.0:47.4。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732人,指导帮助1700名登记失业人员和117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9.48亿元,比上年增长8.8%。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6.93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农业40.50亿元,增长10.4%;林业5.22亿元,增长28.2%;畜牧业20.05亿元,增长8.4%;渔业0.19亿元,下降6.6%。

表1  2021年全县主要农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比上年±%
粮食 万吨 31.67 1.4
#玉米 万吨 11.54 2.6
水稻 万吨 6.36 0.9
薯类 万吨 12.88 0.4
油料 万吨 3.39 1.7
蔬菜 万吨 45.22 6.0
烤烟 万吨 0.84 4.2
水果 万吨 2.83 14.2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8.70万亩,增长0.6%;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7.26万亩,增长1.3%;烤烟播种面积6.70万亩,增长1.8%;蔬菜播种面积25.54万亩,增长4.3%。全年粮食总产量31.67万吨,增长1.4%。其中,夏粮产量7.30万吨,下降0.6%;秋粮产量24.37万吨,增长2.0%。油料总产量3.39万吨,增长1.7%;烤烟总产量0.84万吨,下降4.2%;蔬菜总产量45.22万吨,增长6.0%。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50.40亿元,增长7.4%。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7.36亿元,增长3.4%;大中型企业11.59亿元,下降2.5%。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实现产值11.41亿元,增长1.2%;重工业实现产值38.99亿元,增长9.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分行业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现产值0.47亿元,下降62.6%;农副食品加工业实现产值3.06亿元,增长1.2%;烟草制品业实现产值0.66亿元,增长26.0%;制鞋业实现产值3.23亿元,增长5.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实现产值9.16亿元,下降2.4%;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产值24.83亿元,增长6.2%。

表2    2021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21年 同比±%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万元 504039 7.4
#大中型工业企业 万元 115941 -2.5
#国有控股 万元 273567 3.4
按轻重工业分
#轻工业 万元 114142 1.2
  #重工业 万元 389897 9.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万元 - 4.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值 万元 489124 6.9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务收入 万元 417106 10.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 万元 111308 -18.7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 83910 -22.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71亿元,增长10.2%;实现利税总额11.13亿元,下降18.7%;实现利润8.75亿元,增长12.6%;产品销售率99.0%,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水泥产量146.2万吨,下降10.9%;水泥熟料126.4万吨,下降10.0%;水力发电量72.0亿千瓦时,下降3.6%;商品混凝土60.9万立方米,增长0.8%;胶鞋产量1077.1万双,下降11.6%;包装饮用水产量1.7万吨,增长39.5%。

表3  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同比±%
水泥 万吨 146.2 -10.9
水泥熟料 万吨 126.4 -10.0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72.0 -3.6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60.9 0.8
胶鞋 万双 1077.1 -11.6
包装饮用水 万吨 1.7 39.5

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62.07亿元,同比增长15.6%,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9.2%,拉动经济增长3.1个百分点。全年纳入企业一套表的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48家,全年实现注册地建筑业总产值27.13亿元,增长20.9%。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2%。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71.9%,第二产业投资同比下降0.6%,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5%。其中,全年完成工业投资同比下降0.6%,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31.4%。

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190.9万平方米,增长9.2%;商品房竣工面积16.7万平方米,下降28.7%;商品房销售面积46.9万平方米,增长15.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43.1万平方米,增长7.6%;商品房销售额23.92亿元,增长13.5%,其中住宅销售额21.98亿元,增长6.4%。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开放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9亿元,比上年增长26.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44.6亿元,增长30.2%;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2亿元,增长24.8%。按行业统计,批发业实现零售总额37.1亿元,增长25.7%;零售业实现零售总额93.8亿元,增长27.6%;住宿业实现零售总额2.1亿元,增长16.3%;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6.9亿元,增长20.0%。

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增长4.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2%;五金、电料类增长18.2%;石油及制品类增长6.1%;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长43.8%;中西药品类增长7%;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3.1%;家具类增长44.2%;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44.3%;汽车类增长25.6%。

截至年末,全县限额以上单位个数共177家,其中批发业56家,零售业97家,住宿业7家,餐饮业17家。全县批发零售业企业实现销售额200.9亿元,增长27.7%,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单位实现销售额102.5亿元,占全县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比重为51.0%;住宿餐饮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增长24.8%,其中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收入3.4亿元,占全县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8%。

招商正式合同项目24个,计划总投资295亿元。

六、交通、邮政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实现增加值7.56亿元,比上年增长5.4%,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2.8%。

全年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38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3公里,一级公路89公里,二级公路202公里,三级公路134公里,四级公路6759公里。

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472万人次,下降23.5%;完成货运量702万吨(不含铁路运输,下同),增长24.0%。全年旅客周转量25535万人公里,下降12.5%;货运周转量达到50785万吨公里,增长11.8%。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4.61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82亿元,下降17.5%;电信业务总量3.79亿元,增长6.3%。年末固定电话用户7.48万户,下降4.0%;移动电话用户57.17万户,增长2.5%;互联网用户16.96万户,增长14.4%。

2021年全年累计接待游客2299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8.4%。全年全县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16.32亿元,比上年下降19.0%。全县旅游景区累计接待游客354.51万人次,同比增长12.3%。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3.88亿元,比上年下降1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2亿元,比上年下降3.8%;基金收入9.64亿元,下降24.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8.53亿元,下降9.4%,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35.7%,非税收入5.09亿元,增长7.5%。税收收入中,增值税3.82亿元,下降18.2%;企业所得税1.37亿元,增长8.0%;个人所得税0.36亿元,增长7.9%;城市建设维护税0.42亿元,下降13.3%;房产税0.28亿元,下降25.3%;契税0.62亿元,下降27.7%;烟叶税0.48亿元,增长29.6%。

全年实现财政支出77.95亿元,比上年下降1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9亿元,下降18.2%;基金预算支出18.11亿元,下降13.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亿元,下降12.1%;教育14.87亿元,增长0.1%;文化体育与传媒0.53亿元,下降23.4%;社会保障和就业7.88亿元,下降3.6%;医疗卫生3.38亿元,下降56.5%;环境保护1.38亿元,下降53.1%;城乡社区事务0.65亿元,下降85.0%;农林水事务18.19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交通运输1.51亿元,下降63.3%;住房保障2.05亿元,增长25.9%。

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2.53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4.6%。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49.83亿元,增长3.0%,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09.98亿元,增长9.0%。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67.11亿元,增长10.2%,其中,住户贷款91.28亿元,增长24.8%;非金融企业及机构团体贷款175.84亿元,增长3.9%。

年末营利性保险机构15家。全年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5.94亿元,比上年下降0.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57亿元,下降6.5%;人身险保费收入3.38亿元,下降21.5%。全县保险机构赔付支出2.17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1.21亿元,增长21.6%;人身险赔付支出0.96亿元,下降10.9%。

八、教育

2021年末全县各级各类校(园)156所,其中,小学74所,初级中学1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中学2所,幼儿园57所。全县普通高中招生5154人,在校生15346人,毕业生5331人;普通初中招生7519人,在校生24211人,毕业生8416人;小学招生6397人,在校生42238人,毕业生7901人;职业中学招生2205人,在校生5509人,毕业生1407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有专任教师8345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截至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影剧院3个,广播电视台1座,乡镇综合文化站39个。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98.51%,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8.32%。

截至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447个,其中,医院12个,乡镇卫生院3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2个,村卫生室31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妇幼保健院1个,结核病防治所1个。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病床2802张,其中:医院开放病床1552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床位1214张,妇幼保健院开放病床30张。全县有卫生机构人员343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91人,执业(助理)医师1337人。

举办了“交通杯”“体彩杯”等大型综合性职工运动会以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发展。全年共举办大中型全民健身活动30余次,参与人数达3万余人次,观众人数在30万人次以上。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92元,比上年增长9.7%。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15元,比上年增长9.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57元,比上年增长10.9%。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7528元,增长8.8%;经营净收入8134元,增长10.3%;财产净收入4935元,增长8.9%;转移净收入6218元,增长8.0%。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6469元,增长10.2%;经营净收入5339元,增长9.3%;财产净收入326元,增长8.2%;转移净收入2723元,增长16.5%。

截至年末,全县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达8.56万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6.06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2.86万人,失业保险费征缴收入1117万元;医疗保险征缴收入3.78亿元,城乡居民参合率达96.0%。

截至年末,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2.99万人,其中城镇低保0.48万人,农村低保2.51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62亿元,其中城镇居民低保0.32亿元,农村居民低保1.30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36元/月和515元/月,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3.8%。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降水总量1515毫米,全年总用水量7398万立方米。植树造林力度加大,森林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年完成各项造林面积23.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1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0.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8.8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9.2%,其中工业用电量2.07亿千瓦时,下降12.7%。

县城空气质量状况优良的天数为357天,全年优良率为97.8%。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3µg/m³、24µg/m³、14µg/m³、16µg/m³。全年县城降水pH值范围为6.61-6.93,全年无酸雨。乌江、郁江彭水段水质全年分别达到或优于III类、II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总体良好,县城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街道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1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建设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全年受理社会治安案件1544件,治安案件发案率22.04件/万人;刑事案件立案1272件,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74起,刑事案件发案率18.16件/万人。

注:

1.本公报中2021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2022年彭水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行业统计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或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

4、公报中所涉及的部门统计数据来自相关行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