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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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弥渡县统计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呈现出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综 合

 

初步核算,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930949万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7144万元,增长8.7%;第二产业增加值159355万元,下降8%;第三产业增加值434450万元,增长9.4%。三次产业结构为36.2:17.1:46.7。

 

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达428685万元,比上年增长5.1%,占GDP比重46%。

 

 

二、农业

 

全县农业总产值65651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6%。其中,农、林、牧业产值分别为261420万元、15446万元、35074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0.47%、4.85%、0.24%,渔业产值17961万元,下降16.31%。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63870亩,下降1.89%;粮食总产量178272吨,下降1.92%。蔬菜播种面积154080.68亩,增长2.8%,蔬菜产量404438.37吨,增长5.3%。

 

全县生猪存栏458500头,增长16.25%;出栏574364头,增长33.45%。全年肉类总产量为56590.3吨,增长29.8%。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68436万元,下降8.82%。全部工业增加值111122万元,下降14.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7895万元,下降21%。规模以上工业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44.9%,制造业增加值下降14.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下降4.5%。

 

产品产量:水泥300.5万吨,下降15.1%;饲料26.8万吨,增长4.3%。

 

 

年末,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产值64035万元,同比增长0.6%。

 

 

四、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81541万元, 增长14.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5987万元,增长21.2%;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8463万元,增长14.4%;金融业增加值33328万元,增长6%;房地产业增加值62977万元,增长6.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18638万元,增长20.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12053万元,增长1.4%。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440534万元,增长20.8%。其中,房地产投资完成额35420万元,同比下降41.2%。

 

全年房地产销售面积82495万平方米,增长88.9%。

 

六、贸易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9103.8万元,增长6.2%。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25987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21.2%。

 

邮政业务总量3156万元,增长1.91%;电信业务总量275670万元,增长27.3%。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县财政总收入69542万元,增长3.3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466万元,增长5.06%。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1720万元,同口径增长0.7%。其中,教育支出527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410万元;农林水支出52268万元。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58202万元,增长7.06%。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36911万元,增长22.6%。

 

全年保险机构保费收入7972万元,下降4.1%。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2739万元,下降17.85%;人寿保险保费收入5233万元,增长5.06%。

 

九、教育和卫生

 

全县有普通小学93所,在校生17073人。普通中学13所,在校生13594。小学专任教师1131人,中学专任教师1137人。

 

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46个。卫生机构有床位1433张,卫生机构技术人员1897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94057户,总人口326581人。全县出生人口2394人;死亡人口2512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32元,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13263元,增长10.7%。

 

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07127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3122人。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2020年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签发:杨晓康   审核:李晓云  拟稿:任汉湘  电话:816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