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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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对标先进,实干跨越,围绕建设“魅力竹海·活力长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地区生产总值。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初步结果,2021年长宁县地区生产总值(GDP)突破200亿元,达到200.1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22亿元,增长8.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2.9%,拉动经济增长1.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83.23亿元,增长4.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8.4%,拉动经济增长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81.71亿元,增长8.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8.7%,拉动经济增长3.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8.8 :40.5 :40.7调整为17.6: 41.6 : 40.8。

民营经济。全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34.21亿元,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63亿元,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74.02亿元,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51.56亿元,增长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67.0%,比上年上升了0.3个百分点。民营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7.1:55.7:37.3调整为6.4:55.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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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

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8.85亿元,比上年增长9.4%。

农业。农业产值25.47亿元,比上年增长6.4%。粮食种植面积50.42万亩,增加0.58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21.39万吨,增长2.2%。其中,夏粮产量0.42万吨,与上年持平;秋粮产量20.97万吨,增长2.2%。全年谷物产量18.31万吨,增长2.5%。经济作物中,油料产量2.08万吨,增长13.7%;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8.07万吨,增长8.4%;茶叶产量0.22万吨,下降0.3%;园林水果产量8.53万吨,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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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2021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指标 产量(吨) 比上年增长(%)
粮食 213914 2.2
谷物 183098 2.4
#稻谷 132974 2.2
玉米 33420 0.4
高粱 16704 8.4
豆类 8624 2.3
薯类 22191 -0.1
#马铃薯 3754 -4.1
油料 20773 13.7
#油菜籽 17445 16.1
花生 3282 1.9
甘蔗 3195 1.1
烟叶 101 0.0
蔬菜及食用菌 180665 8.4
茶叶 2240 -0.3
园林水果 85285 0.9

林业。林业产值9.10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年末森林面积82.25万亩,森林覆盖率58.2%。当年造林面积1500亩。

畜牧业。牧业产值19.43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全年肉类总产量4.79吨,增长12.1 %,其中猪肉3.58万吨,增长14.7%。禽蛋产量0.54万吨,增长5.7%。年末生猪存栏35.25万头,增长6.0%。

表2  2021年主要畜产品产量和牲畜存栏情况

指标 计量单位 2021年 比上年增长(%)
肉类总产量 47927 12.1
#猪肉 35789 14.7
家禽肉 10008 4.9
猪出栏头数 487582 14.7
牛出栏头数 6436 7.1
羊出栏只数 11253 2.3
家禽出栏只数 万只 669.24 5.0
兔出栏只数 万只 81.70 6.9
禽蛋产量 5396 5.7
蚕茧产量 98 -2.0
蜂蜜产量 15 66.7
猪年末存栏数 352483 6.0
牛年末存栏数 13086 3.3
羊年末存栏数 10989 19.2
兔年末存栏数 290427 8.3

渔业。渔业产值3.30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全年水产品产量19335吨,增长7.7%。其中,养殖水产品产量19335吨,增长7.7%。

农业生产条件。全县共有耕地面积23772公顷,年末有效灌溉面积19840公顷;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4549吨,下降0.1%;全年农村用电量1.48亿千瓦时,下降3.1%。

三、工业和建筑、房地产业

工业。2021年,全县大力发展以竹木精深加工、绿色食品饮料和新材料、装备制造为主导的“2+2”特色工业。长宁经开区功能加快完善,已基本形成双河竹类绿色食品产业园、宋家坝竹木精深加工产业园、开佛酒类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古河“竹·盐”特色资源循环产业园等四大特色产业园布局。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54.21亿元,比上年增长7.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9.6%,拉动经济增长2.1个百分点。全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 89家,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增长8.9%。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20.7%;股份制企业增长7.8%,其它经济类型企业增长12.5%。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3.8%,制造业增长8.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6.7%。分行业看,规模以上工业19个行业大类中有15个行业增加值增长。其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12.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2.8%,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7.0%,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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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产量。从主要产品产量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监测的24种工业产品中,21种产品产量实现增长。其中,石灰石增长1.5%,鲜、冷藏肉增长74.2%,食用盐增长10.7%,白酒产量增长7.7%,水泥增长8.8%,商品混凝土增长15.9%,水轮机增长14.5%,发电机组增长16.5%,自来水生产量增长44.9%。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产销率为96.4%。

表4  2021年规上工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石灰石 万吨 107.19 1.5
原盐 万吨 74.10 4.9
大米 万吨 3.28 0.6
鲜、冷藏肉 10023 74.2
熟肉制品 371 9.8
酱油 822 4.4
食用盐 万吨 16.56 10.7
非食用盐 万吨 47.51 -1.2
食品添加剂 4498 13.9
白酒(折65度,商品量) 万千升 13.54 7.7
纤维板 立方米 10234 18.8
硫酸(折100%) 万吨 9.38 -8.6
水泥 万吨 289.89 8.8
石灰 万吨 48.78 13.3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401.83 15.9
万块 55065 14.7
电站水轮机 万千瓦 26.38 14.5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 万千瓦 18.36 16.5
自来水 万立方米 1245 44.9
发电量 万千瓦时 18128 5.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5.24亿元,增长14.1%,实现利润总额26.98亿元,增长58.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77.2元,比上年减少4.4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为13.1%,比上年上升3.7个百分点。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4.9%,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建筑、房地产业。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9.09亿元,下降0.4%,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4.5%。年末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32个。全年商品房屋施工面积93.31万平方米,下降39.1%。全年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20.79亿元,下降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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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上年增长5.0%。其中,建安工程投资增长4.1%;技改投资增长26.9%;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3.8%;民间投资增长13.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78.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77.0%,其中工业性投资增长76.8%;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7.3%。

五、国内贸易和旅游

贸易。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92亿元,比上年增长17.8%。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5.54亿元,增长1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39亿元,增长18.5%。按行业分,批发业实现零售额9.56亿元,增长21.0%;零售业实现零售额81.60亿元,增长16.9%;住宿业实现零售额4.28亿元,增长21.8%;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6.48亿元,增长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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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全县共接待游客1200.6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4.4%;实现旅游总收入140.25亿元,增长31.9%,旅游人均消费1168元。其中,旅游黄金周累计接待游客458.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0.12亿元,旅游人均消费875元。

六、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

对外贸易。全年进出口总额25919万元,比上年增长58.3%。其中,出口总额16695万元,增长58.5%;进口总额9223万元,增长58.0%。

招商引资。当年招商引资履约项目21个,实际到位资金56.18亿元。从资金来源渠道上看,省外资金39.36亿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70.1%。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

交通运输。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144.4公里,客运站1个。全县等级公路里程2144.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51.2公里。全年完成货物运输量906.6万吨,货运周转量45991.3万吨公里;完成客运量209.6万人,旅客周转量14167.1万人公里。年末全县载客汽车200辆,比上年增加38辆,出租车81辆。

邮电通讯。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收入28592万元。年末全县拥有固定电话用户6.00万户,拥有互联网用户数12.41万户,拥有移动电话用户35.60万户。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全年财政总收入467019万元,比上年下降1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47万元,增长24.9%;其中税收收入30608万元,增长7.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066万元,增长11.3%;上级补助收入207075万元,下降34.4%。财政总支出428673万元,下降20.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171万元,下降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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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年末共有金融机构7家,银行网点50个。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2.17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个人存款余额126.50亿元,增长10.2%。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40.64亿元,增长20.0%。银行系统货币投放16.23亿元,货币回笼10.20亿元,货币净投放6.03亿元。

保险。全县共有保险机构14家,全年保险机构征收保险费21426万元,同比增长11.6%。保险机构各项赔款与给付7071万元,同比增长12.9%。

九、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和广播电视

教育。年末全县共有学校65所,其中高中4所、初中19所、小学42所。在校学生人数51438人,同比增长0.8%。其中,高中在校生人数10933人,增长10.8%;初中在校生人数13704人,增长1.6%;小学在校生人数26620人,下降3.2%;特殊教育181人,增长11.7%。年末全县专任教师总数2610人。其中,高中教师344人,初中教师850人,小学教师1416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升学率96.5%,高中升学率95.5%。全县教育经费累计支出60163万元,与去年持平。

科学技术。全县组织申报省级科技项目4项,市级科技项目4项,其中获省级科技项目立项2项,市级科技项目立项1 项。对上争取资金75万元。全县累计有效专利413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8项,全年专利授权166项。

文化广电。年末全县有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3个博物馆,4个电影院,1个体育场馆。年末全县有线电视用户数57392户,有线电视节目139套,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82%。

十、卫生和档案

卫生。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456个,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2494床,卫生技术人员226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48人。县级疾病防控机构1个,卫生防疫人员25人;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技术人员50人。全年财政卫生健康支出23842万元,下降20.8%。

档案。年末全县有综合档案馆1个,有档案249473件、共计60475卷,存档资料9589册。全年为社会各界提供档案利用服务3682人次,查阅档案8564卷次、件次,复印1.5万余页,异地跨馆查阅17例。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节能减排。全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2021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PM2.5平均浓度为35.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4%;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25天,比上年增加14天,空气优良天数率达89%,较上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2021年,长宁河(长宁县出境断面)水质为Ⅱ类水质,水质优,达标率100%;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水环境质量持续良好。全县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5%;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6.6%。

环境保护。全年财政节能环保资金支出7411万元,争取到中央、省级、市级环保专项资金840.11万元。县城垃圾集中处理率继续保持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7.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3%,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8.0%。年末有1个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18人。

安全生产。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件数5件,死亡人数11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761.95万元;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人数为0.055人/亿,比上年增加0.044人/亿。

十二、人口和就业

人口。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2.9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45万人、乡村人口27.47万人。全县当年出生人口3270人,出生率为6.06‰;死亡人口3019人,死亡率4.12‰;人口自然增长率1.94‰。全县现有常住人口33.0万人,城镇化率达50.15%;城镇居住人口16.5万人,其中县城规划区居住10.5万人;农村居住人口16.5万人。

就业。城镇新增就业510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87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5%。农村劳动力转移12.86万人,劳务收入27.25亿元。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收支。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10元,比上年增加3364元,增长9.0%。人均消费支出22695元,比上年增加1701元,增长8.1%。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增长7.4%;衣着消费支出增长7.4%;居住消费支出增长8.4%;医疗保健支出增长9.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1.4%。

农村居民收支。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91元,比上年增加2111元,增长11.1%。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0.5%;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12.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318元,比上年增加1688元,增长10.8%。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增长5.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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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全年享受城乡低保人员20028人,其中城镇3418人、农村16610人。全县低保金支出8497.51万元,其中城镇低保金支出2211.90万元、农村低保金支出6285.61万元。全年享受五保户人数2868人,五保户补助支出3056.71万元。有社会福利院21个,收养人员529人。优抚人数3849人,传统救济人数46人。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4.1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3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77万人。征收养老保险基金40271万元,发放养老保险基金75063万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6.4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5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3.87万人。征收医疗保险基金25653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基金32044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59万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891万元,失业保险金征缴率达96.2%,发放失业保险金349万元。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75万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333万元。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73万人,征收生育保险基金455万元。

备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2020年数据为年度核算数据;邮政行业、电信业务总量按2020年价格计算。

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市上对长宁2017-2019年年末常住人口及城乡人口数据进行了修订。

4.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公报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由上级统计部门审定。其余相关数据由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档案馆、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竹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商科技局、县商服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长宁县支行、县文广旅游局、县经合外事局、县住建城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教体局、县应急局、长宁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