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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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宜春市统计局

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市常住人口[3]总数为5007702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41957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11873人,减少7.60%。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594228户,集体户67111户,家庭户人口为4654904人,集体户人口为35279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9人。

三、分县(市、区)人口

全市10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有2个,在3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有4个,少于30万人的有4个。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袁州区、万载县、上高县等3个县区人口增加。

表1-1  各县(市、区)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5007702 100.00 100.00
袁州区 1121707 22.40 19.30
奉新县 268617 5.36 5.77
万载县 486435 9.71 8.80
上高县 343767 6.86 6.03
宜丰县 252974 5.05 5.06
靖安县 121800 2.43 2.67
铜鼓县 116418 2.32 2.49
丰城市 1065641 21.28 24.66
樟树市 485649 9.70 10.24
高安市 744694 14.87 14.9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宜春市统计局

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586406人,占总人口的51.65%;女性人口为2421296人,占总人口的48.3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8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99。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10个县(市、区)中,总人口性别比高于全市的县(市、区)有3个,低于全市的县(市、区)有7个。

 

 

 

表2-1  各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    区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市 51.65 48.35 106.82
袁州区 51.12 48.88 104.59
奉新县 51.64 48.36 106.78
万载县 51.02 48.98 104.17
上高县 51.89 48.11 107.87
宜丰县 51.61 48.39 106.64
靖安县 51.52 48.48 106.26
铜鼓县 51.01 48.99 104.13
丰城市 52.12 47.88 108.88
樟树市 51.09 48.91 104.46
高安市 52.56 47.44 110.7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宜春市统计局

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2]人口为1147404人,占总人口的22.91%;15-59岁人口为2957086人,占总人口的59.05%;60岁及以上人口为903212人,占总人口的18.0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26350人,占总人口的12.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6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6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91个百分点。

表3-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5007702 100.00
0-14岁 1147404 22.91
15-59岁 2957086 59.05
60岁及以上 903212 18.04
其中:65岁及以上 626350 12.51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10个县(市、区)中,0-14岁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市、区)有4个,低于全市的县(市、区)有6个;15-59岁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市、区)有5个,低于全市的县(市、区)有5个;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市、区)有7个,低于全市的县(市、区)有3个;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市、区)有6个,低于全市的县(市、区)有4个。

表3-2  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3]

单位:%

地  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市 22.91 59.05 18.04 12.51
袁州区 23.30 60.51 16.19 11.14
奉新县 23.08 58.73 18.18 12.76
万载县 26.89 56.97 16.14 10.96
上高县 22.92 58.78 18.30 12.37
宜丰县 21.08 60.16 18.77 13.15
靖安县 20.75 59.22 20.03 13.52
铜鼓县 21.09 61.39 17.52 12.08
丰城市 22.23 58.34 19.43 13.90
樟树市 22.13 58.22 19.66 13.51
高安市 22.42 59.24 18.34 12.5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0-15岁人口为1223259人,16-59岁人口为2881231人。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宜春市统计局

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241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167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1284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4921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626人上升为863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853人上升为1461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010人下降为4019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281人下降为27256人。

 

表4-1 各县(市、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    区 大学 高中 初中 小学
(大专及以上) (含中专)
全  市 8635 14611 40195 27256
袁州区 11757 13452 38170 27235
奉新县 8068 17685 44205 21795
万载县 6052 14334 40796 29476
上高县 7378 15645 38963 27085
宜丰县 7953 15708 42449 25625
靖安县 9111 16199 40499 24943
铜鼓县 8944 13571 38199 31055
丰城市 6583 14411 40822 28234
樟树市 9769 15334 43028 23743
高安市 8707 14297 38727 29119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2年提高至9.51年。

全市10个县(市、区)中,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市的有5个,低于全市的有5个。

表4-2  各县(市、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    区 2020
全  市 9.51
袁州区 9.80
奉新县 9.88
万载县 9.34
上高县 9.26
宜丰县 9.52
靖安县 9.59
铜鼓县 9.36
丰城市 9.18
樟树市 9.87
高安市 9.42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411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8423人,文盲率[3]由2.26%下降为1.2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宜春市统计局

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21642人,占总人口的56.3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86060人,占总人口的43.6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95305人,乡村人口减少130717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81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3]

全市常住人口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4]为127692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5]人口为35337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923554人。全市跨省流入人口9454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省内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99426人,省内流动人口增加540624人,跨省流入人口增加4713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