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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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咸阳市统计局

咸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3959842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89481[3]人相比,减少329639人,年均增长率为-0.80%。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374715户,集体户52827 户,家庭户人口为3710105人,集体户人口为2497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为剔除西咸人口数。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分县市区常住人口情况

咸阳市统计局

咸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3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表2-1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4]
全  市 3959842 100 100
秦都区 491631 12.42 8.09
渭城区 303516 7.66 6.31
三原县 357250 9.02 9.41
泾阳县 241675 6.10 5.69
乾县 456680 11.53 12.29
礼泉县 365555 9.23 10.44
永寿县 160230 4.05 4.30
长武县 148404 3.75 3.91
旬邑县 211932 5.35 6.10
淳化县 141756 3.58 4.51
武功县 317733 8.02 9.59
兴平市 463254 11.70 11.83
彬州市 300226 7.58 7.5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是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为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的比重。

[4]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比重为剔除西咸人口数以后的数据。

 

——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咸阳市统计局

咸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3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13505人,占50.85%;女性人口为1946337人,占49.1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47下降2.02个百分点 。

二、分县市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表3-1各县市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 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市 50.85 49.15 103.45
秦都区 49.47 50.53 97.88
渭城区 49.59 50.41 98.38
三原县 50.13 49.87 100.54
泾阳县 50.76 49.24 103.07
乾县 51.27 48.73 105.2
礼泉县 51.25 48.75 105.14
永寿县 51.48 48.52 106.11
长武县 53.15 46.85 113.43
旬邑县 52.03 47.97 108.44
淳化县 51.93 48.07 108.04
武功县 50.10 49.90 100.39
兴平市 50.95 49.05 103.87
彬州市 52.00 48.00 108.3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咸阳市统计局

咸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3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90291人,占17.43%;15-59岁人口为2418081人,占61.07%;60岁及以上人口为851470人,占21.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00094人,占15.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2.1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6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8.42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57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地区 合计 比重
全市 3959842 100
0-14 690291 17.43
15-59 2418081 61.07
60以上 851470 21.50
其中:65以上 600094 15.15

二、县市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13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有秦都去和渭城区,在60%-65%之间的县有4个,分别是淳化县、永寿县、长武县、三原县,在60%以下的县市有7个,分别是彬州市、兴平市、礼泉县、旬邑县、乾县、泾阳县、武功县。

 

 ——人口受教育情况

咸阳市统计局

咸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3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728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3513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779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624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854人增加到1306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462人下降到1603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826人增加到398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0747人增加到21118人。

表5-1 各地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市 13063 16039 39850 21118
秦都区 29463 25850 25435 11997
渭城区 35179 25397 22304 10872
三原县 9837 14333 48614 19220
泾阳县 4699 9447 54335 22779
乾县 7431 13983 42058 25059
礼泉县 8327 17095 43977 22029
永寿县 7075 11136 42460 26779
长武县 9893 11655 40572 25026
旬邑县 8279 10587 36847 28638
淳化县 7817 11560 47546 23610
武功县 9610 13890 43093 22224
兴平市 9893 17149 43599 20123
彬州市 7920 11006 38239 29157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43年上升至9.86年。

表5-2 各县市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2010年
全市 9.86 9.43
秦都区 12.07 10.98
渭城区 12.44 10.75
三原县 9.75 9.25
泾阳县 9.03 9.07
乾县 9.00 8.34
礼泉县 9.47 8.82
永寿县 8.78 8.26
长武县 8.99 8.22
旬邑县 8.52 8.02
淳化县 9.13 8.64
武功县 9.42 8.86
兴平市 9.74 9.00
彬州市 8.77 8.11

三、文盲人口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3](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589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4039人,文盲率[4]由3.47%下降为2.67%,下降了0.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人口是指15周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

[4]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咸阳市统计局

咸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3个县市区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95159人,占55.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64683人,占44.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78930人,乡村人口减少80858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5.4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3]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91230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5]为166803人。流动人口为745497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9216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5333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06239人,增长124.6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20177人,增长257.75%;流动人口增加386062人,增长107.4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