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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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铁岭市统计局

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人口[2]为2388294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17732人相比,10年共减少329438人,下降12.12%,年平均增长率为-1.28%。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977260户,集体户14721户,家庭户人口为 2317401人,集体户人口为7089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0人减少0.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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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从地区分布看,依次为:昌图县71181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9.80%;开原市46092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30%;铁岭县32438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58%;银州区32249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50%;西丰县22512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43%;调兵山市20605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63%;清河区8469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55%;开发区5279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21%。

表1 各地区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2388294 100.00 100.00
银州区 322498 13.50 11.98
铁岭经济开发区 52794 2.21 1.38
清河区 84693 3.55 3.31
铁岭县 324383 13.58 12.48
西丰县 225123 9.43 10.69
昌图县 711818 29.80 31.20
调兵山市 206058 8.63 8.88
开原市 460927 19.30 20.08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8个县(市)区中,仅开发区常住人口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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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地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2],男性人口为1194753 人,占50.03 %;女性人口为1193541人,占49.9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94下降为100.10。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8个县(市)区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0 以下的县(市)区有4 个,在100以上的县(市)区有4 个。
表1 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市 50.03 49.97 100.10
银州区 49.11 50.89 96.50
铁岭经济开发区 49.52 50.48 98.12
清河区 49.88 50.12 99.53
铁岭县 50.23 49.77 100.93
西丰县 50.72 49.28 102.91
昌图县 50.12 49.88 100.47
调兵山市 49.53 50.47 98.15
开原市 50.34 49.66 1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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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 239259人,占10.02%;15-59岁人口为1508353人,占63.16%;60岁及以上人口为 640682人,占26.8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41573人,占18.49%。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7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1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9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22个百分点。

表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2388294 100.00
0-14岁 239259 10.02
15-59岁 1508353 63.16
60岁及以上 640682 26.82
其中:65岁及以上 441573 18.49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8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市)区有2个,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6个。
表2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市 10.02 63.16 26.82 18.49
银州区 9.99 64.37 25.64 17.88
铁岭经济开发区 12.86 66.91 20.23 13.42
清河区 9.08 63.88 27.04 18.97
铁岭县 9.17 63.62 27.21 18.73
西丰县 10.08 60.70 29.22 19.57
昌图县 10.58 62.26 27.16 18.94
调兵山市 8.77 65.24 25.99 17.78
开原市 10.15 63.07 26.78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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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262380人,16-59岁人口为1485232人。

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2940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58522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181656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1056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5665人上升为9606人;拥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0460人上升为10825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48111人上升为49477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29185人下降为25565人。

表1 各地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市 9606 10825 49477 25565
银州区 16251 22770 44431 12788
铁岭经济开发区 22230 16106 41308 13971
清河区 10540 11986 46946 25980
铁岭县 11680 7550 48831 27606
西丰县 7558 9950 40120 36845
昌图县 5496 7381 52053 30579
调兵山市 12883 13670 57089 12534
开原市 7762 8426 52051 26894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2年提高至9.29年。
8个县(市)区[4]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3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有3个,在9年以下的有2个。

表2 各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  区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9.29 8.82
银州区 10.70 10.66
铁岭经济开发区 10.98 ——
清河区 9.34 8.97
铁岭县 9.28 8.21
西丰县 8.64 8.28
昌图县 8.67 8.29
调兵山市 10.09 9.75
开原市 9.01 8.56
三、文盲人口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4620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233人,文盲率[5]由1.61%下降为1.03%,下降0.5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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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各县(市)区中2010年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银州区(含开发区)合计数。
[5]文盲率是指全市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18021人,占55.1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70273人,占44.81%。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72237人,乡村人口减少50167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0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6161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92970人,流动人口为523205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4422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7898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35478人,增长119.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5122人,增长145.64%;流动人口增加280356人,增长1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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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人口是指全市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