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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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

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5个县(区)基本数据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 1212203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1214121人相比,减少了1918人,下降0.16 %。

分县(区)看,东区人口为411427人,占33.94%;西区人口为129406人,占10.68%;仁和区人口为265562人,占21.91%;米易县人口为227011人,占18.73%;盐边县人口为178797人,占14.75%。

表1-1    各县(区)常住人口情况

单位:人、%

地区

2020

2010

人口数

占全市比重

人口数

占全市比重

东 区

411427

33.94

364326

30.01

西 区

129406

10.67

162557

13.39

仁和区

265562

21.91

260294

21.44

米易县

227011

18.73

219227

18.05

盐边县

178797

14.75

207717

17.11

二、县(区)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5个县(区)中,有3个县(区)人口增加。人口增长的3个县(区)依次为:东区、米易县、仁和区,分别增长12.93%、3.55%、2.02%。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447849户,集体户24071户,家庭户人口为1095787人,集体户人口为11641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人减少0.55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

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5个县(区)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626361人,占51.67%;女性人口为585842人,占48.33%。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46下降为106.92。

二、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5个县(区)中,总人口性别比由低到高依次为:仁和区、西区、米易县、东区、盐边县,分别为105.68、106.10、106.61、107.51、108.38。

表2-1  各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东 区

51.81

48.19

107.51

西 区

51.48

48.52

106.10

仁和区

51.38

48.62

105.68

米易县

51.60

48.40

106.61

盐边县

52.01

47.99

108.38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

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5个县(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69669人,占14.00%;15—59岁人口为802960人,占66.24%;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9574人,占19.7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2453人,占15.8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7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5个百分点。

表3-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1212203

0—14岁

169669

14.00

15—59岁

802960

66.24

60岁及以上

239574

19.76

其中:65岁及以上

192453

15.88

二、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5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均在6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县(区)有4个。

表3-2  各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

15—59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东 区

12.51

66.12

21.37

17.56

西 区

10.14

67.05

22.81

19.45

仁和区

13.61

67.69

18.70

14.57

米易县

16.96

65.44

17.60

13.66

盐边县

17.03

64.78

18.19

14.1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181978人,16—59岁人口为790651人。

 

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

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5个县(区)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60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277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305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486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358人增加为1547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260人增加为1507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693人下降为3077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752人下降为27624人。

表4-1  全市分县(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市

15476

15078

30775

27624

东 区

25672

19613

27857

19967

西 区

12827

21162

35075

23072

仁和区

11858

13776

33096

30018

米易县

8647

9928

32150

32387

盐边县

7976

8711

29181

38937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1年提高至9.47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766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3968人,文盲率[4]由6.72%下降为4.76%,下降1.9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

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43378人,占69.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68825人,占30.43%。与2010年第六次全省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3647人,乡村人口减少11556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47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472046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34914人,流动人口为337132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4865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8848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51106人,增长47.08%;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2100人,增长155.45%;流动人口增加69006人,增长25.7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