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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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临沧市统计局

  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257991人。8个县(区)中,常住人口超过30万人的有4 个,在2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有 1个,少于20万人的有3 个。其中,人口居前4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重为65.30%。

表一  各县(区)人口

地区 区划代码 常住人口(人)
全市 530900 2257991
临翔区 530902 370947
凤庆县 530921 385420
云县 530922 389180
永德县 530923 328864
镇康县 530924 172879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530925 164756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530926 285683
沧源佤族自治县 530927 160262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664960户,集体户17545户,家庭户人口为2117630人,集体户人口为14036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9人,减少0.72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394881人,占总人口的61.7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63110人,占总人口的38.22%。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81240人,占总人口的52.31%;女性人口为1076751人,占总人口的47.6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38减少0.68。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57185人,占总人口的20.25%;15-59岁人口为1462720人,占总人口的64.78%;60岁及以上人口为338086人,占总人口的14.9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6911人,占总人口的10.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1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4.64 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46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3.39 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341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075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488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997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8人增加为7237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5705人增加为711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428人增加为25903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2497人 减少为 45615人。

  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293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8065人,文盲率由7.86%下降为7.38%,减少0.48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92078人,占总人口的35.0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65913人,占总人口的64.9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6385人,乡村人口减少237899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5.21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市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485238人,16-59岁人口为1434667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