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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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抚顺市统计局

抚顺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辽宁省政府、抚顺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的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人口[2]为18613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38090人相比,减少276718人,下降12.94%,年平均下降率为1.38%。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827584户,集体户28018户,家庭户人口为1774525人,集体户人口为8684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4人减少0.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23275人,占49.60 %;女性人口为938097人,占50.4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8.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21比下降3.79 。

四、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7959人,占9.02%;15-59岁人口为1130189人,占60.72%;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3224人,占30.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69985人,占19.8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4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2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6个百分点。

抚顺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1861372 100.00
0-14岁 167959 9.02
15-59岁 1130189 60.72
60岁及以上 563224 30.26
其中:65岁及以上 369985 19.88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583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04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6250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174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993 人上升为15893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638人下降为17214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905人上升为46337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8249人下降为15674 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9.79年提高至10.26年。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361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7452人,文盲率[5]由2.39%下降为1.27%,下降1.12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57326人,占78.2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04046人,占21.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74448人,乡村人口减少20227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65个百分点。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为47688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50826人,流动人口[7]为226054人。流动人口中,跨市流动人口为173791人,跨省流动人口为5226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69562人。

七、家庭户住房面积和间数

全市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 32.49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 0.93 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了9.59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增加了0.21间。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7个县区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抚顺片区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抚顺市统计局

抚顺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全力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艰苦努力,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工作。

一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普查工作。来鹤书记、高键市长、李宏德常务副市长亲自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地方各级政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普查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和工作措施到位;市普查办周密部署,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在试点、画图、数据处理等各个阶段进行了900余人次的培训。工作重心前移,深入7个县区的20个乡镇街道、24个村级普查机构进行调研指导。强化宣传动员,制作宣传视频、发放倡议书,利用网络、抖音、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普查宣传氛围。精心组织入户登记。全市近9000名普查人员,严格执行普查条例,完成入户登记工作。市普查办充分利用卫健委、民政局、公安局、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等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进行比对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从目前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掌握了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为完善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结果显示,从2010年到2020年十年间,全市人口结构、分布、受教育程度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是人口总量有所下降。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为18613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38090人相比,减少276718人,下降12.94%,年平均下降率为1.38%。8个县区中,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抚顺片区(原抚顺经济开发区)人口增加外,其他县区均有所减少。

二是人口分布从老城区向新城区流动。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顺城区和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占全市比重有所增加,其余县区人口占比均有所下降,市区人口中,人口分布呈现从新抚区、东洲区等老城区向新城区流动的趋势。

三是人口性别女多男少。全市总体性别比呈现女多男少的现象。男性人口为923275人,占49.60 %;女性人口为938097人,占50.4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8.42。8个县区中,5个城区总人口性别比均在100以下,3个县总人口性别比均在100以上。

四是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7959人,占9.02%;15-59岁人口为1130189人,占60.72%;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3224人,占30.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69985人,占19.8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48个百分点,8个县区中望花区、顺城区和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呈现上升趋势,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2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6个百分点。其中新抚区、东洲区和抚顺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0%。

五是人口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993 人上升为15893 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79年上升至10.26年。8个县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1年以上的地区有新抚区、顺城区和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在10年以上的地区有望花区,其余县区10年以下。

六是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57326人,占78.2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04046人,占21.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65个百分点。

从总体看,抚顺市从2010到2020十年间,人口发展趋势发生变化,人口素质、受教育程度、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同样面临人口减少和老龄化程度加深的挑战,这都是未来需要持续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