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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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统计局

  牡丹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按照国务院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在全市一万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历时三年我市圆满完成普查准备、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质量验收等各项工作,摸清了我市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情况,取得重大成果。

  根据普查数据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市人口[1]为2290208人,其中:

  地区人口数

             地   区 人口数
东安区 221194
阳明区 190973
爱民区 275436
西安区 242412
林口县 238193
绥芬河市 114564
海林市 292755
宁安市 322127
穆棱市 197065
东宁市 195489

  全市10个县(市)区的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98723人[2]相比,减少508515人,下降18.17%,年平均增长率为-1.99%。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940400户,集体户49609户;家庭户人口2082237人,集体户人口20797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2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10个县(市)区的人口中,男性1140787人,占49.81%;女性1149421人,占50.19%。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02降为99.25。

  四、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4]人口238204人,占10.40%;15-59岁人口1473755人,占64.35%;60岁及以上人口578249人,占25.2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397428人,占17.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8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8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6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10个县(市)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31044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42409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97818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45696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8988人上升至1355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7331人上升至1851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5904人下降至4271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1001人下降至19953人。

  全市10个县(市)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31209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165人,文盲率[5]由2.19%下降至1.36%,下降0.83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市10个县(市)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507096人,占65.8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83112人,占34.19%。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103252人,乡村人口减少40526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27个百分点。

  [1]全市人口是指全市10个县(市)区不包括现役军人、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口数据。

  [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机器汇总数据。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258107人,16-59岁人口1453852人。

  [5]文盲率是指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