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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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息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2394元      乡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6359元

所属年度:2020      排名:湖北第10

其他信息:统计公报 人口

2020年

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94元,比上年下降2.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59元,比上年下降1.4%。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8。

(湖北省)咸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红黑统计公报库 (hongheik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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