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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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24280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7975元      乡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879元

所属年度:2020      排名:陕西第2

其他信息:统计公报 人口

2020年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80元,同比增长6.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75元,较上年增加1788元,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79元,较上年增加961元,增长8.1%。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2.95,较上年缩小0.09。

(陕西省)咸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红黑统计公报库 (hongheik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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