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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58140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1331元      乡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6612元

所属年度:2020      排名:福建第1

其他信息:统计公报 人口

2020年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140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41495元,增长5.1%;人均经营净收入5007元,下降3.6%;人均财产净收入7089元,增长5.6%;人均转移净收入4549元,增长1.3%。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491元,下降0.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331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43901元,增长5.0%;人均经营净收入4956元,下降4.3%;人均财产净收入7681元,增长5.6%;人均转移净收入4793元,增长0.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069元,下降1.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12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7726元,增长7.3%;人均经营净收入5504元,增长2.8%;人均财产净收入1235元,增长5.0%;人均转移净收入2147元,增长23.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902元,增长1.0%。

(福建省)厦门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红黑统计公报库 (hongheik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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