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收入数据

选择区域:

2021年可支配收入信息

文章目录[隐藏]

2021年数据(公报)

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3%。全县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746元,增长1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03元,增长8.4%,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其中工资性收入14132元;经营净收入8394元;转移性收入5795元;财产性收入238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76元,增长12.2%,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0%,其中工资性收入5391元;经营净收入5799元;转移性收入4428元;财产性收入157元。

(常德市)石门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红黑统计公报库 (hongheiku.com)

2019年

该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18458.11元,工资性收入18458.11元,经营净收入7305.55元,财产净收入5943.05元,转移净收入880.2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70.64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813.26元。

(湖南省统计年鉴2020)”

没有账号? 忘记密码?

社交账号快速登录